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涵盖所有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含劳务派遣人员、实习学生等)的安全生产责任、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
纵向包括从最高管理者、管理者代表到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人员、专业管理岗位人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等)、班组长和各操作岗位等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横向包括单位所有职能部门(如技术、安全、环保、财务、人事、采购等)管理者和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做到全员每个岗位都有明确的安全生产职责并与相应的职务、岗位匹配。
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主要负责人(如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经理、厂长、矿长等)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副职(含党群类)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主要负责人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推动专业部门落实专业安全管理,落实“三个必须”的要求。
职能管理机构负责人按照本机构的职责,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对本机构职责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作业区、车间、工段负责人落实安全管理的推动者和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者,也是对问题进行初步处理的责任人。
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管理部门:制定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活动,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统计、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
生产部门: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生产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对生产现场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
其他部门:如财务部门要确保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的落实;人力资源部门要做好员工的安全培训和考核等工作。
岗位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岗位员工在本职责范围内做好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确保自身行为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及时报告安全隐患和事故。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与责任追究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对各级领导、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履行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绩效挂钩。
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事故或严重安全隐患的行为,应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通过以上内容,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了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覆盖和有效执行,形成了全员参与、层层负责的安全文化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