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期间赠与的财产是否应该返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小额赠与和日常消费支出
对于恋爱期间的日常消费和小额赠与,如共进晚餐、赠送小礼物、特殊含义数字的转账等,通常视为情感表达的一部分,无需返还。
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赠与
如果赠与的财产数额较大,且双方明确以结婚为目的进行赠与,那么在双方未能结婚的情况下,赠与人有权请求返还。
彩礼性质的赠与
如果赠与的财产属于彩礼性质,且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那么赠与人有权请求返还彩礼。
附解除条件的赠与
恋爱期间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未超出日常交往范畴的财物,视为一般性赠与,恋爱关系终止后,赠与方要求返还的,一般不予支持。但如果赠与是以结婚为前提的附条件赠与,在分手后该条件无法实现时,可以要求返还。
夫妻共同财产的赠与
有配偶者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恋爱并赠与财物,如该财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未经配偶同意的赠与行为系无权处分,非经追认赠与行为不发生效力,当事人请求返还的,一般予以支持。如该财物属于赠与方个人财产,当事人请求返还的,一般不予支持。
建议
恋爱期间的赠与:如果赠与的财物属于日常消费和小额赠与,一般不需要返还。
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如果赠与金额较大且以结婚为目的,而双方最终未能结婚,赠与人可以要求返还。
彩礼:如果赠与的财产属于彩礼性质且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赠与人有权要求返还。
夫妻共同财产:未经配偶同意的赠与行为可能无效,赠与方可以要求返还。
在处理恋爱期间赠与的财产返还问题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并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