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期间,社保的个人部分应由 个人承担。具体来说:
个人缴费部分:
由个人承担。在产假期间,尽管劳动者未提供劳动,但其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并未解除或终止,因此仍需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个人应缴部分通常由其所在单位在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缴费部分:
由单位承担。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包括产假期间的部分。个人无需承担单位应缴的社会保险费用。
生育津贴:
如果产假期间领取生育津贴,单位无权克扣个人缴费部分。此时,劳动者应将个人应缴的社会保险费用交给单位,由单位统一缴纳。
综上所述,产假期间社保的个人部分应由个人承担,单位部分由单位承担。劳动者应将个人应缴部分交给单位,由单位统一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