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收费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保教费
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省级一类示范园(市级特优幼儿园)每生每学期最高限额1500元。
市级一类示范园每生每学期最高限额1200元。
市级二类园每生每学期最高限额700元。
市级三类园每生每学期最高限额500元。
其他园每生每学期最高限额300元。
各幼儿园在最高限额内,自主确定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并报所属价格、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服务性收费
伙食费(含营养餐点):每天每人12元,用于支付与幼儿膳食有关的食物费用,不得用于支付其他间接费用。幼儿园应于次月15日前向家长公布伙食费收支情况,学期末结算,实行多退少补。
托管费:全日制幼儿园受幼儿家长委托,在周一至周五下午6时后对在园幼儿提供托管服务的,可收取托管费,每人每天不超过2元。
校车费:幼儿园自设或租用校车接送在园幼儿的,可按实收取校车费。
代收费
生活用品费:实行统一管理的幼儿园为幼儿集中代购被褥、园服、书包、洗漱、餐饮用具等收取的费用。生活用品费实行新生入学时一次性收取,幼儿离园时可由家长带走。每人不超过500元。
其他费用
幼儿园在寒暑假、周六、周日及国家规定的公众假期继续对在园幼儿提供保育教育的,保教费可在平时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50%。
建议家长在选择幼儿园时,详细了解幼儿园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确保费用透明合理,避免产生不必要的误解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