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办理指南
一、受理条件
符合《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海南省城镇饮用水卫生管理规定》、《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和《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 17051-1997)等相关法规要求。
二、申请材料
必要材料:
二次供水单位卫生许可申请表
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
卫生设施配置清单(包括数量、材质、位置及运转情况)
水质检验合格报告
卫生管理机构或组织及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配置情况
卫生管理制度
涉水产品批件
三、办理流程
受理:
1个工作日
特殊环节:
60个工作日
审核:
2个工作日
审批:
5个工作日
决定:
2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承诺办结时限为10个工作日,法定办结时限为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费
四、办理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加乐镇便民服务中心
电话:0898-67368830
五、温馨提示
可以通过登录“天津网上办事大厅”查看详细办事指南或进行在线办理。
提交申请材料时,请确保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对于特殊环节,可能需要额外的时间和准备相应的补充材料。
六、相关法规与标准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 17051-1997)
以上信息提供了关于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办理的详细指南,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在办理过程中,请确保遵循所有相关法规,以保证顺利获得卫生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