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是指 国家不拨款,其所有费用(包括人员费用和公用费用)全部由单位自身筹集的事业单位。这类单位通常具有较强的经营性,通过提供专业服务或产品来获取收入,并自主管理财务和运营。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特点
经费来源: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不依赖国家财政拨款,而是通过自身业务收入或其他渠道筹集资金。
经营性质:
这些单位通常具有较强的经营性,需要持续适应市场动态,提升服务品质和工作效率以增加收入。
管理方式:
在管理与运营上更贴近企业模式,员工的薪资和福利直接受单位经营成果的影响。
市场竞争:
由于完全依靠自身业务收入,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在市场竞争中承受着较大的压力和挑战。
改革方向:
一些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可能会通过转企改制、撤销整合或转型为公益类事业单位等方式进行改革,以优化资源配置和提高服务效能。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典型案例
某区属医疗单位:该单位作为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虽然对其经营性收入有一定的自主支配权,但未经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政府部门办的酒店、印刷厂、公证处、测绘所、规划院等:这些单位通过自己收取各项行政性收费,并按当地财政核定的比例留成部分资金用于日常开支及工资发放。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改革方向
转企改制:
对于经济效益较好、市场竞争能力较强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将其转制为企业,使其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
撤销整合:
对职能相近、设置重复、规模较小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予以撤销或整合,优化资源配置。
转型为公益类事业单位:
一些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虽不具备市场化运营条件,但承担着一定的公益服务职能,可转型为公益一类或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由财政给予相应的经费保障。
人员安置
转企人员:原事业编制人员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进行安置。
撤销整合人员:根据其专业技能和工作岗位需求,进行内部调剂、转岗安置到其他事业单位。
转型公益类人员:编制性质转变为公益类事业编制,工资福利等按照公益类事业单位的相关政策执行。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作为一种重要的事业单位形式,其管理和运营方式在近年来经历了较大的改革,以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需求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