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兰明珠(1635年11月19日-1708年6月3日),字端范,满洲正黄旗人,叶赫那拉氏,是清朝康熙朝的一位重要大臣和权臣。他出生于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是纳兰性德的父亲。纳兰明珠在康熙朝历任多个重要职位,包括内务府总管、刑部尚书、兵部尚书、都察院左都御史、武英殿大学士和太子太傅等。
纳兰明珠出身于一个与清朝皇室有深厚渊源的贵族家庭。他的祖父叶赫那拉·金台吉是叶赫部首领,曾联合九部联军征讨建州女真,后在征战中败亡。纳兰明珠的父亲叶赫那拉·尼雅哈率领叶赫部投降努尔哈赤,并被授予佐领官职。金台吉的妹妹孟古哲哲是努尔哈赤的妃子,也是皇太极的生母,因此纳兰家族与爱新觉罗皇室有亲戚关系。纳兰明珠后来娶了英亲王阿济格之女,论辈分成为康熙皇帝的堂姑父。
纳兰明珠在康熙朝的仕途非常顺利。他从小勤奋好学,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康熙初年,纳兰明珠担任侍卫和治仪正,后升为内务府郎中。康熙三年(1664年),他被提拔为内务府总管,成为宫廷事务的最高长官。康熙五年(1666年),他升任弘文院学士,开始参与国政。康熙七年(1668年),纳兰明珠奉命与工部尚书马尔赛调查淮扬水患,并商议修复白驹场的旧闸口,凿开黄河北岸河道引流。这次治河任务的圆满完成,让纳兰明珠充分展现了工作能力与才华,并因此得到朝廷的重视。不久后,他被任命为刑部尚书。康熙九年(1670年),他加封都察院左都御史,担任经筵讲官。康熙十一年(1672年),他改任兵部尚书。康熙十二年(1672年),皇帝到南苑晾鹰台巡视八旗兵,纳兰明珠提前颁布教条训练士兵,使得军容庄严整齐,康熙因此非常赞赏他的才能。
纳兰明珠在康熙帝议撤三藩、统一台湾、治理黄河、平定噶尔丹、抗御外敌等重大事件中扮演了十分重要的角色,并都发挥了巨大的积极作用。他不仅精通满汉两种文化,还具备出色的政治眼光和决断力,多次在关键时刻支持康熙皇帝的决定,使得他成为康熙帝十分信任的朝廷重臣。
然而,随着权力的不断膨胀,纳兰明珠也逐渐陷入了贪腐的泥潭。他利用职务之便倒卖官位、结党营私,这些行为逐渐引起了康熙皇帝的不满和警惕。最终,因朋党之罪被罢黜。
纳兰明珠在文学上也有很高的造诣,他的诗词作品深受后人喜爱。尽管他在政治上有些争议,但不可否认他在清朝康熙朝历史中的重要地位和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