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巡视员是中国公务员职级中的一个级别, 对应副厅级待遇。它属于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是公务员的十五级至十级,相当于厅局级正职,但没有行政职务,比副厅长级别高。二级巡视员应当任厅局级副职领导职务或者副巡视员五年以上。尽管二级巡视员的行政级别为正处级,但其待遇接近副厅级,这也是许多人对其产生误解的原因。
在公务员体系中,二级巡视员是一个相对较高的职务,虽然不属于领导岗位,但享受的待遇与副厅级领导职务相同。二级巡视员的主要职责包括对下级机关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以及参与政策研究、制定和执行等工作。
晋升二级巡视员需要任一级调研员4年以上。在职务与职级的并行规定下,二级巡视员的职级反映了其生活待遇,而职务则决定工作职责与权力。尽管二级巡视员享有较高的职级,但并不具备领导职责,而是作为公务员等级序列中的一个级别存在。
综合以上信息,二级巡视员是一个高级非领导职务,具有副厅级待遇,主要职责是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以及参与政策研究和执行等。晋升二级巡视员需要具备一定的任职年限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