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军人养老保险补缴新政策

时间:2025-02-13 07:09:05 网络游戏

退伍军人养老保险补缴新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补缴对象

主要为2019年1月21日前,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且在服役期间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或是断交的退役军人。

补缴年限

退役军人社保补缴年限不能超过本人的军龄,不管是欠缴还是断交都不需要收取滞纳金。

退役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包含军龄),但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未达到15年,可以延长缴费年限至15年。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养老保险未缴满15年,可以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直至达到国家规定的年限。

补缴基数

退役军人补缴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是按照安置地和参保地上年度城镇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

费用承担

符合社保补缴政策的退役人员,社保费用是由原安置地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其中个人承担小部分,单位承担大部分。

补缴手续

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员应携带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补缴手续。

农村退伍军人如果现在是城镇户口,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户口所在地社会保险局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可以从农转非之月起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条、第四条。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四十六条。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通知》(厅字〔2019〕3号)和《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通知》(苏办厅字〔2019〕38号)。

建议:

退役军人应尽快了解并携带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补缴手续,以确保能够享受到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对于在服役期间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退役军人,应尽早咨询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了解具体的补缴政策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