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法22条规定

时间:2025-02-13 02:52:03 网络游戏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了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具体如下: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此外,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