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统:
国家元首,代表国家行使最高权力,制定政策,任命总理和其他重要官员,保障国家利益和安全。
总理:
国家行政首脑,负责组织政府,领导政策执行,与总统共同制定国家发展战略。
部长:
政府官员,负责具体实施政策,协调各部门工作,推动行业发展。
市长/区长:
地方行政长官,负责城市/区域管理,协调地方政府工作,保障民生福祉。
议员:
国家代表,参与立法过程,监督政府工作,维护民众权益。
公务员:
政府雇员,负责执行政策,提供公共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
国务院总理:
国家级正职,主持国务院工作,是国家行政管理的最高领导人。
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
国家级副职,协助总理工作,负责国务院的常务事务。
部级正职、省级正职:
省部级正职,包括部长、省长、直辖市市委书记等,负责领导省部级行政机关的各项工作。
部级副职、省级副职:
省部级副职,包括副部长、副省长、直辖市副市长等,协助省部级正职工作。
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
司级正职包括各司局长,厅级正职包括各厅厅长、市长、县长等,巡视员为司级和厅级之间的领导职务。
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
司级副职包括各司副局长,厅级副职包括各局副局长、副县长等,助理巡视员为司级和厅级之间的辅助领导职务。
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
处级正职包括处长、局长、县长等,县级正职包括副县长、区长等,调研员为处级和县级之间的领导职务。
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
处级副职包括副处长、副局长、副区长等,县级副职包括副县长、副区长等,助理调研员为处级和县级之间的辅助领导职务。
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
科级正职包括科长、局长、乡长等,乡级正职包括乡长、镇长等,主任科员为科级和乡级之间的领导职务。
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
科级副职包括副处长、副局长、副乡长等,乡级副职包括副乡长、副镇长等,副主任科员为科级和乡级之间的辅助领导职务。
这些职位构成了政府各级别的行政管理体系,各司其职,共同维护国家的正常运作和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