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提取公积金的流程如下:
封存公积金账户
离职后,原单位应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封存手续。如果职工在本地继续就业,则原单位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单位版)或本人前往归集业务经办网点办理转移手续。如果职工没有再次就业,则转入集中封存户集中管理。
准备提取材料
本市户籍职工: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如社保缴存地为杭州市范围内的可通过社保数据共享获取的,免提供此项纸质材料)、本人银行卡(或提供本人银行卡号)。
非本市户籍职工: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证明,或封存半年后可提取。
提交申请
本人办理:职工携带上述材料到公积金中心各网点窗口办理。
委托代办:职工委托缴存单位代理人、配偶、父母、子女代为办理提取的,需提供相应的身份证原件和关系证明原件。
审核与提取
工作人员审核职工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公积金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由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职工。
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其他注意事项
若职工有个人住房且需跨城市工作,建议离职后依据当地政策及时提取公积金,因跨省操作政策差异,可能导致原单位缴存的公积金余额在账户内封存,但这不影响新单位所在地公积金的正常使用。
建议:
离职后应尽快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以免影响个人公积金的正常使用。
若职工在异地工作或返回户籍地就业,建议先了解当地政策,以便顺利办理公积金转移或销户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