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与权力的区别

时间:2025-02-12 22:55:14 网络游戏

权利和权力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在法理上有着明显的区别:

行为主体不同

权利主体一般是公民与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当国家机关进行民事活动时,也是权利主体。

权力主体则只能是作为整体的人民和由人民授权的国家机关及其特定的官员。

行为性质不同

权利行为一般是民事行为与社会政治行为,以及某些程序性权利行为。

权力行为则是国家的立法行为、行政行为、司法行为等属于公务的行为,又称“职权”,是一种公共权力。

强制性不同

权利和权力都对相对人具有强制性,但权力的强制性是直接的,权利的强制性则是以权力为中介,是间接的。当权利不能实现或遭到侵犯时,权利人可以请示国家行使权力予以保护或救济,但权利人不得自行对相对人施以强制力。

社会功能不同

权利一般体现私人利益,权力一般体现公共利益。

处分方式不同

权利一般可以放弃和转让。

权力必须依法行使,不得放弃和转让。

推定规则不同

权利的推定规则为“法无明文禁止及可为”。

权力只以明文规定为限,否则为越权。

法律地位不同

权利可由权利人独自享有,可以是一种有特定相对人的权利(如债权),也可以是有一般相对人的权利(如财产所有权)。

权力则只存在于与具体相对人的关系中。

来源不同

权力往往源于实力或优势,这种实力可能是经济、政治、文化或军事上的。

权利则主要来源于法律或社会契约的明确赋予。

行使方式不同

权力的行使往往具有主动性、单向性和强制性。

权利的行使则更多地表现为被动性、双向性和自愿性。

总结:

权利和权力在行为主体、行为性质、强制性、社会功能、处分方式、推定规则、法律地位、来源和行使方式等方面都有明显的区别。理解这些区别有助于更好地把握法律和社会生活中的基本概念和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