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享有的权利包括:
参加党的有关会议:
有权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有权提出教育培训要求,参加党组织安排的集中学习教育、专题学习教育、集中轮训、脱产培训、网络培训等。
对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有权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并充分发表意见。
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对本人所在党组织、上级党组织直至中央的各方面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党员有权参加党的会议,对重要问题表达意见,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
党员有权参加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并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党员有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提出不同意见,并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声明保留,同时可以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自己的意见。
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党员有权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予负责的答复。
党内知情权:
有权按照规定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本人所在党组织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开展重点工作情况以及其他党内事务。
接受党的教育培训权:
有权提出教育培训要求,参加党组织安排的各类教育培训活动。
党内参加讨论权:
有权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理论、政策的学习讨论,并充分发表意见。
党内建议和倡议权:
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对本人所在党组织、上级党组织直至中央的各方面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这些权利是党员为了更好地履行其职责、参与党内事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而必须享有的基本权利。党的任何一级组织或任何党员都无权剥夺这些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