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纪委的主要职责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维护党纪
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监督检查
检查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
协助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受理与处置
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
按照有关规定,检查、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
控告与申诉
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
教育与宣传
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主办《纪检论坛》,编发《财政部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信息》,管理和维护部机关纪检工作信息网。
制度建设
与有关部门一起做好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的制定、修订等工作。
监督与检查
对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进行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和责任制的落实状况;组织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专项清理;承办廉政打招呼会;组织开展处级干部廉政谈话。
信访与案件查办
做好信访举报和案件查办工作,保障党员权利。
其他任务
完成中央国家机关纪工委、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这些职责旨在确保党组织和党员严格遵守党纪,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并有效处理违纪行为,维护党的纪律和党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