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垃圾处理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医院分类暂存
医务人员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
将医疗废物分置于符合标准的专用包装物或容器内,并确保包装物和容器无破损、渗液和其他缺陷。
盛装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容器的3/4时,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确保封口紧实、严密。
每个包装物或容器外表面应有警示标记并附中文标签,内容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等。
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任意取出。
第三方运送
医疗废物管理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路线运送至院内临时贮存室。
运送过程中应防止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对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
集中处置
临时贮存室的医疗废物由专职人员交由县卫生局、县环保局指定的专门人员处置。
贮存时间不得超过两天,并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处理方法
感染性废物:放入有明显标识的医用垃圾袋后,由专人定时、定路线用防渗漏、防遗洒的专用垃圾桶收集到医院医疗垃圾暂存点,后由本市指定医疗垃圾处置单位集中处理。
病理性废物:小件的可按感染性废物处理,较大或大件的病理性废物应送至殡仪馆焚烧。
损伤性废物:应立即放入防刺、防渗漏的硬质容器中,后放入有明显标识的医用垃圾袋中,由专人定时收集于医院医疗垃圾暂存点,后由本市指定医疗垃圾处置单位集中处理。一次性用注射器、输液管等在丢弃前都要求毁形,以避免被再利用。
药物性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至少每2天到医疗卫生机构收集、运送一次医疗废物,处理方法包括高温焚烧、卫生填埋、压力蒸汽灭菌、化学消毒等。
化学性废物:一般用专用贮存桶贮存到一定量后交由本市指定的专门机构处理。
建议:
医疗机构应建立严格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确保分类、暂存、运送和处置过程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加强对医疗废物处理人员的培训和监督,确保他们熟悉并遵守处理流程。
定期对医疗废物处理设施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