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分公司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准备公司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注册资金
确定分公司的名称、营业地点、负责人和业务范围。
准备相关的注册资金和组织机构设置。
申请核准公司名称
到分公司注册登记所在区的工商局申请办理企业名称核准。
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及企业名称核准申请书等相关材料。
办理前置审批项目
如果分公司经营范围中有特殊产品或服务,需办理行业审批许可证,例如食品流通许可证、道路运输许可证等。
提交分公司注册登记申请材料
向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供总公司的申请书、股东会决议、分公司负责人的身份证明等材料。
提交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等。
领取营业执照
申请材料经审查通过后,领取《营业执照》。
开立银行账户
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到银行开立分公司的基本账户及其他相关账户。
申请税务登记
无论独立核算分公司还是非独立核算分公司,都需办理税务登记,取得税务登记证。
刻章
分公司营业执照出来后,刻制分公司公章、财务章、负责人的印章等。
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到质量监督管理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根据需要,可能还需要办理其他相关手续,如税种登记、纳税人认定等。
以上步骤完成后,分公司即可正式成立并开始运营。在整个过程中,应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确保分公司的合法性和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