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抓人通常遵循以下程序:
立案
公安机关在接到报案后,会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侦查
立案后,公安机关应确定警力,及时展开侦查工作。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可以使用各种侦查手段,包括秘密手段和采取有关的强制措施,以查明案情,收集证据并查获犯罪嫌疑人。
提请逮捕
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如果认为需要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会制作呈请逮捕报告书,并移送给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
批准逮捕
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起逮捕的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批准逮捕的决定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逮捕证,并立即执行。
执行逮捕
执行逮捕的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以确保行动的合法性和安全性。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后,派出所需要在二十四小时之内进行讯问,这是法律规定的必要程序。
通知家属
如果是刑事拘留,派出所需要通知其家人,给他们准备是否请律师辩护的时间。如果是行政拘留,只要当事人签名了即可,不需要通知家属。
后续处理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后,公安机关需在24小时内进行讯问,并在讯问后依法处理,如继续侦查、移送审查起诉等。
这些程序确保了抓人行动的合法性、规范性和安全性,同时也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