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的要求及程序如下:
基本条件
年满18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
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
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
执行党的决议。
按期交纳党费。
递交申请书
申请者需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如无工作或学习单位,或单位未建立党组织,可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申请。
申请书应详细表达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及本人主要表现。
党组织谈话
党组织在收到申请书后1个月内,由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组织委员与申请者谈话。
谈话内容主要包括了解申请者基本情况、介绍入党条件和程序,并加强教育引导。
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通过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研究决定成为入党积极分子,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党组织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负责对其进行培养和教育。
培养考察期一般为期一年以上,包括参加党课、党内活动、分配的社会工作以及集中培训等。
进入考察期
党组织通过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与各种活动和任务,观察其表现,进行持续的培养和教育。
定期进行考察和谈话,记录考察情况并及时存入入党申请人的个人档案。
成为预备党员
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考察,表现优秀的入党积极分子可被发展为预备党员。
预备党员需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党委批准。
预备党员转正
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需积极参加党组织活动,认真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履行党员义务。
预备期满后,由本人提出转正申请,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党委批准,转为正式党员。
建议:
申请入党前,建议认真学习和了解党的基本知识,端正入党动机,积极履行党员义务。
递交申请书时应由本人亲自书写,内容要真实、具体,体现出对党的认识和忠诚。
在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过程中,要主动配合培养联系人的工作,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觉悟和综合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