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退婚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双方父母和媒人的协商
退婚需要双方父母和媒人共同参与协商,并且需要至少一方在场,媒人也要在场。
如果双方都同意退婚,则可以签订解除婚约的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并销毁原来的婚书。
书面退婚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在宋朝,退婚需要向有关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如婚姻登记证、疾病证明、亲友证明信等。
申请退婚的一方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以便进行调查和审核。
官府的审查和批准
提交退婚申请后,有关部门会进行综合考虑和必要的调查核实,确保申请符合退婚条件。
退婚申请经过一段时间的审查期后,如果获得批准,官府会发出正式的退婚通知,解除婚姻关系。
财产和抚养子女的分割与协商
在退婚后,夫妻双方需要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事宜进行协商和处理。
签订“放妻书”
在某些情况下,如双方和平分手,男方需要准备一份名为“放妻书”的文书,并由双方及家长签字确认后,获得官府批准才能正式生效。
赔偿与保证金
有时,一方可能提出解除婚约的要求,并向对方支付一定的赔偿金或补偿物品,以解除婚约。这种情况下需要在家族和长辈的见证和同意下进行协商和达成一致。
法律途径
如果一方违反婚约,另一方可以向官府或神庙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归还赠送的礼金或物品。
需要注意的是,古代退婚的程序和规定因时代和地区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上述程序主要基于文献记载和一般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