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生转学需要遵循以下程序:
提出转学申请
学生监护人向原就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并填写相关转学表格,如《转学联系函》、《中小学生转学插班学位申请表》等。
办理原学校手续
原就读学校审核转学申请后,开具转学联系单,并可能要求提供学生素质评价手册、成绩单、户口本、学生本人身份证、房产证或租房合同等必要材料。
家长持转学联系单及相关材料到本区教育局联系,由教育局核准并安排接收学校。
确认接收学校
教育局核准后,接收学校在转学联系单上加盖公章,表示同意接收该生。
办理转学手续
监护人持盖有接收学校公章的转学联系单,到原就读学校开具转学证明,并办理退学手续,缴纳相关费用,完成转学。
转学籍
-转出学校在全国学籍系统中打印学籍卡,并盖章,家长将学籍卡交给转入学校,由转入学校在系统中办理学籍变更手续。
其他相关手续
若涉及特殊情况,如家长工作调动、家庭住址迁移等,可能需要提供额外证明材料,如工作介绍信、户口迁移证等,并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
建议在办理转学手续时,家长和学生应提前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材料,并确保所有步骤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以确保转学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