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程序组的主要职责是 负责行政案件的审判。具体职责包括:
案件准备工作:
诉讼程序组负责案件的初步准备工作,包括收集证据、审查案件材料等。
预审程序:
预审程序由不同的小组负责进行,以确定案件是否符合审判条件。
判决程序:
根据案件的重要程度,不同数量的小组会参与判决过程。一般案件由两个小组联合决定,较重要的案件由三个小组联合判决,简单案件则只需一个小组即可判决。
组长和副组长:
诉讼组设组长1人,副组长3人,负责领导和管理整个诉讼程序组的工作。
此外,诉讼程序组还负责与其他相关机构或人员进行沟通和协调,以确保案件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