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程序性工作主要指 政府在行政管理过程中,按照既定的步骤、方式和时间顺序进行的一系列行为。这些行为过程旨在确保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并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具体来说,程序性工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程序性行政行为:
这是指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行为时,必须遵循的步骤、方式和时间顺序。例如,公安机关在作出处罚决定时,需要遵循传唤、询问、取证和裁决等步骤,并且每个步骤都需要有相应的文书和记录。
层级职能:
政府的程序性工作还体现在其层级结构中,即不同层级和部门的政府机构和人员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分工合作,共同完成行政任务。这种层级职能确保了政府工作的有序进行和高效执行。
部门性职能:
政府各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按照既定的程序和方法开展具体工作。例如,教育部门负责教育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卫生部门负责公共卫生管理,这些部门的工作都需要遵循相应的程序和规范。
综上所述,政府程序性工作是政府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涵盖了行政行为的步骤、方式、时间顺序以及层级和部门职能的协调与配合。这些工作确保了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对于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