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父母投靠子女的办理程序如下:
受理条件
夫妻双方均达到退休年龄并同时提出申请(干部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工人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
申请人已达到离休、退休年龄,并办理离、退休手续。
申请人外省、市、县无子女。
审批程序
申请人应持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如果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的分(县)局已设立户政大厅,则须到户政大厅申请。
申请会经过分(县)局的审核,并在市局批准后进行办理。
须提供的证件证明
入户申请书(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共同签名)。
申请人的《(离)退休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申请人单位人事部门查档证明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父子(女)关系及子女情况证明。
如果父母中有一方已经过世,需要提供死亡证明。
其他注意事项
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
申请受理后,派出所会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上报分局审批,分局审批后30个工作日内告知申办人办理结果。
建议:
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证件和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选择合适的申请渠道,如果分(县)局已设立户政大厅,建议直接到户政大厅申请,以节省时间和精力。
留意申请过程中的各个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每个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