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程序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与会人员签到:
确保所有参与开标的人员到场并记录在案。
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由招标人正式宣布开标会议的开始。
招标人代表介绍工程项目情况:
向所有参与人员介绍工程项目的背景、要求等。
投标人、投标人代表或公证人员检验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确认投标文件在提交前是否密封完好,并由相关人员进行检查。
宣读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
当众宣读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及其他主要内容。
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
如果招标过程中设有标底,需要当众公布。
投标人退场:
在开标结束后,投标人需要退场。
唱标:
大声宣读每个投标人的报价和其他主要内容,并记录在案。
确认开标记录:
在开标过程中,需要确认所有记录的内容,并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评标:
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会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评审,选出中标者。
注意事项:
在开标过程中,招标人和投标人不得在开标前宣布修改评标标准和授予合同的条件,也不得在开标会上回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这些步骤确保了开标过程的公开、公平和透明,符合《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