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对象外调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申请与受理
发展对象或其党组织向县(团)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提交外调申请,说明需要调查的具体事项和理由。
党委组织部门审核申请,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并发出调函或介绍信。
调查与取证
党组织通过函调或派人外出调查的方式,向发展对象亲属或主要社会关系所在单位索取相关证明材料。
调查过程中,应确保所提问题与发展对象能否入党密切相关,避免对无关紧要的问题进行不必要的调查。
材料审核与汇总
接待单位党组织收到调函或介绍信后,应及时配合调查,收集并整理相关证明材料。
所有材料必须实事求是,由个人出具的证明材料需注明证明人的政治状况和对材料的看法。
办结与反馈
调查结束后,党组织将收集到的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所有信息准确无误。
审核通过后,将调查结果反馈给发出调函的党组织,并办理相应的办结手续。
注意事项
函调或外调应尽量节约人力财力,凡函调能解决的问题,就不要派人外出调查。
党组织在受理政治审查函调或外调时,如遇调查内容与政治审查目的不符等情况,可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或向调查单位说明情况。
通过以上程序,可以确保发展对象的外调工作有序、规范地进行,从而保障党员发展的质量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