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保谈判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企业申报 :药品生产企业需要提交相关资料进行申报。形式审查:
国家医保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确定符合要求的药品进入下一环节。
专家评审:
医保专家对通过形式审查的药品进行综合评估,包括安全有效性、临床需求、指南推荐、患者获益、机制创新、获批时间/专利到期时间、可支付性、可负担性、社会价值、医保可管理性等因素,形成入围谈判名单。
预谈判:
正式谈判前,国家医保局组织相关专家与意向参与谈判的企业进行一对一沟通,围绕拟谈判品种的支付标准测算进行充分沟通,形成“信封价”。
谈判竞价
企业有两次报价机会,首次报价需接近底价,第二次报价若能将价格压至“信封价”的115%以内,则进入磋商阶段;若报价高于此区间,则谈判失败。
谈判过程中实行“盲抽”制度,即谈判专家和企业均不知谈判对象,确保公平性与科学性。
公布结果:
谈判结束后,国家医保局将公布谈判结果,包括纳入医保目录的药品及其支付标准。
整个谈判过程旨在通过科学测算和反复磋商,找到药品的合理价格,使其与药品的价值相匹配,同时保证医保基金的可持续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