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用金核算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领用备用金
领用备用金时,借记“其他应收款——备用金”科目,贷记“库存现金”科目。
申请备用金
申请备用金需要填写“预借备用金申请表”,注明申请用途,并报告给领导审批。审批通过后,出纳根据申请表发放备用金。
支付备用金
支付备用金时,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报销入账并退回多余金额
备用金报销入账时,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如果报销后有多余金额,则贷记“其他应收款——备用金”科目。
定额备用金
定额备用金是指根据使用部门和人员工作的实际需要,先核定其备用金定额并依次拨付备用金,使用后再拨付库存现金,补足其定额的制度。
非定额备用金
非定额备用金是指根据每次业务所需备用金管理额预借并按报销数额核销的备用金制度。
备用金的管理与保管
企业应当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清查,确保现金的安全完整。备用金收支应设置“备用金”账户,并编制“收、支日报表”递交财务经理。
备用金的预借与核销
备用金预借应根据各部门的实际需要和单位的财务负担能力核定并报有关领导批准。各部门借支零星备用金时,应将取得的正式发票定期送到备用金管理人员(出纳人员)手中,冲转借支款或补充备用金。
通过以上程序,企业可以有效地对备用金进行核算和管理,确保备用金的合理使用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