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的程序和条件如下:
投标程序
研究招标文件:投标人需要仔细研究招标文件,包括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设计图纸、投标要求格式、工程范围、供货范围、主要设备规格、重量、数量及安装地点、工程量清单、计价和报价方式、技术规范要求、工期、质量、安全及环境保护要求等。
标书资料准备: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如授权委托书、报价文件、法人身份证明等,并按照格式填写后签字盖章。对于没有固定格式的文件,如服务方案,需要根据招标文件的主要业务需求拟定,并满足全部需求。
标书制作: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确保文件内容完整、准确,并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标书装订和密封:将编制好的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和密封,确保在提交时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提交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并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同时书面通知招标人。
参加开标:在招标人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会议,了解开标结果。
中标:如果中标,招标人会发出中标通知书,投标人需要按照通知书的要求缴纳中标服务费,并与招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其他合同。
投标条件
投标人资格: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具体要求。
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内容应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
投标保证金:根据项目性质和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可能需要提交一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
禁止参与投标的情况: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与招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以上是投标的主要程序和条件,具体操作时还需参照最新的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