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编制岗位的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研究拟定方案
事业单位研究拟定岗位设置(调整)方案,明确各类岗位的设置数量、等级和结构比例。
主管部门审核
事业单位将拟定的岗位设置(调整)方案报请主管部门审核,并获取审核同意。
报送审核
主管部门将审核同意后的岗位设置(调整)方案报送至设区市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进行备案。通常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岗位设置(调整)正式报告、编制部门批复的单位编制文件等。
核准生效
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对岗位设置(调整)方案进行核准。核准通过后,正式行文生效,事业单位可据此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并编制岗位说明书。
内部讨论与申请
对于员工主动要求的调岗,个人需写申请,交给部门主管,部门主管同意后交给人事部经理,人事部审核同意后签发调岗令。
对于公司安排的调岗,一般由人事部经理签发调岗令,盖章后交给调岗部门经理,要求其通知相应员工到新岗位报到。
审核与沟通
事业单位调动需确定人选,由用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对拟调入人员进行考察了解,并根据有关规定初审把关。提交本单位党委(党组)讨论研究后,确定拟调配人选。
机关事业单位调入人员须在核准的用编进人计划范围内,凭相关部门出具的编制、职数(岗位)审核表以及拟调入人员的基本情况,到人员调配主管部门进行沟通,经同意后,方可正式提报相关材料。
申报材料
调配材料齐备后,按照工作分工,人员调配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对用人单位申请调配及相关人员落户事项进行研究,核准同意后,出具干部商调函、落户登记表等相关手续。
调动核准与任免备案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调入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持相关材料到干部备案机关办理职务任免备案手续。涉及职务、工资、福利待遇等问题,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办理。
签订调岗协议
一旦调岗申请获得批准,公司将与员工签订调岗协议。协议中应包括调岗的具体岗位、工作职责、薪资待遇、工作地点、调岗时间和调岗后的培训计划等内容。
办理调动手续
员工需要凭借事业单位人员的商调表、空编使用通知书、单位的现实鉴定材料、调入单位主管部门的信函等相关材料到人社局去办理调动手续。负责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调动的部门将会查看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在人社局受理之后就可以开具商调函了。
建议:
事业单位在调整编制岗位时,应严格按照上述程序进行,确保每一步骤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保障调动过程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员工在申请调岗时,应提前与上级或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充分沟通,了解调岗政策和流程,确保调岗申请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