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增加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资产购置申请
由资产管理部门或相关部门提出资产购置申请,包括资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供应商等信息。
审批资产购置申请
资产购置申请需经过审批程序,包括审批人、审批意见等。
资产采购
根据审批后的资产购置申请,采购部门进行资产采购,包括签订采购合同、支付采购款等。
资产验收
采购部门对购入的资产进行验收,确认资产数量、规格型号、质量等信息是否符合要求。
固定资产账务处理
资产验收合格后,会计部门将固定资产的原值、累计折旧等信息录入固定资产台账,并进行会计凭证的处理。
固定资产入账
会计部门将固定资产入账,确认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
固定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由资产管理部门进行管理,包括资产的使用、维修、保养、处置等。
此外,对于不同类型的固定资产增加,还有一些具体的操作步骤:
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工程竣工:
财务部门根据经审计的竣工决算报告转增固定资产。对于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资产,财务部门根据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提供的资产清单和估计价值转增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根据决算金额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
零星购置固定资产:
由经办部门根据批准的预算和计划组织实施。资产购入后,应及时办理资产验收、交接手续,填制固定资产卡片,连同有关批准文件、合同、协议、发票单证等,报送财务部门办理固定资产入账手续。
投资者投入、融资租入、债务重组取得、接受捐赠、无偿调入、根据行政命令接收的固定资产:
由经办部门根据有关批准文件组织实施,按上述规定办理资产交接和入账手续。
盘盈固定资产:
由使用保管部门查明情况,填制固定资产盘盈报告单,经实物管理部门鉴定估价并履行企业内部审批程序后,报财务部门入账。
这些步骤确保了固定资产增加的准确性和合规性,保证了账目的一致性和可追溯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