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开户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开立范围
从事房屋建筑、装饰装修、道路交通运输、市政基础设施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在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商业银行开立农民工工资专户。
开立时间
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开立工资专户。若涉及政府招标工程,建设单位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工资专户设立和管理;若涉及非招标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在施工合同中对工资专户开立和管理进行约定。
专户监管
工资专户由人社部门、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开户银行四方共同监管。施工合同签订一个月内,三方应共同签订《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专户资金托管协议》,明确各方职责。
使用范围
工资专户资金应专项用于农民工工资发放,不得用于农民工工资以外的价款支付。
资金拨付
对采取BOT、PPP等特殊融资形式的项目,施工总承包企业应按月将应付工资款存入工资专户。
支付程序
分包单位应按月建立职工名册、编制上月农民工工资表。工资表经施工班组长、农民工签字后,提交施工总承包企业。
专户撤销
工程完工后,施工总承包企业应按规定撤销工资专户,并办理资金清算手续。
申请开户所需资料
企业需向开户银行提供《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的开立专用账户所需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和经办人身份证、市城乡建委关于“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批文、行政章和财务章、基本户开户许可证、信用机构代码证等。
配合银行审查
企业需配合银行的辅助审查工作,提供相关建设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及企业公章、财务专用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个人名章。
其他相关手续
施工单位需向银行咨询相关业务,选择合适的银行作为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开户行,并携带工程合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办理开户手续。
建议:
施工单位应提前了解并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文件和资料,确保开户过程顺畅。
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农民工工资专户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透明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