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报关程序规定如下:
申报进境
进口商或其代理人需在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向海关申报验放。
申报时,需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境货物备案清单》,并提交相关单证,包括基本单证、特殊单证和预备单证。
审单查验
海关对报关单及附件进行全面审核,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审核通过后,海关安排查验,确认货物与单证相符。
纳税
收货人或其代理人需在海关规定期限内缴纳进口税款,采用人民币缴纳,外币计价成交的需按海关公布的外汇牌价折合人民币计征。
查验
海关在监管场所对货物进行检查,核对单物是否相符。
报关人需派人到现场协助海关工作。
办理征税
缴纳税款后,海关出具税款缴纳证书。
税款计算基于CIF价格,关税税额计算到分为止。
结关放行
海关查验无误后,放行货物。
货物可提走或装船出口。
提货
提货人凭海关放行的提货单到堆场或码头提取货物。
提货时需检查箱体是否有残损,并在设备交接单上签章。
商检
商检局对进口货物进行检验,确保货物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验货手续可在通关后堆场进行。
指定监管仓库
进口货物需存放在指定的监管仓库,等待进一步处理或查验。
取样抽检
海关可按规定对进口货物取样抽检,确保货物质量符合要求。
合格放行
所有手续办理完毕后,海关放行货物,进口商可正式提取货物。
建议在进口报关过程中,进口商或其代理人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操作,确保所有单证齐全、真实、准确,以避免延误和额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