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辩程序的定义是指在 诉讼过程中,被告或当事人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对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或指控进行反驳和异议的一系列法律行为。这些反驳和异议可以涉及程序问题,如受理条件、诉讼时效、管辖权等,也可以涉及实体问题,如权利的存在、权利的性质或权利的主张等。
抗辩程序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程序抗辩
诉讼程序抗辩:例如,对受理条件、诉讼时效、管辖权、重复起诉、证据效力等提出抗辩。
妨诉抗辩:除证据抗辩之外的其他程序抗辩方式,如诉讼或仲裁中的程序异议。
实体抗辩
事实抗辩:对原告权利本身的抗辩,例如权利未形成、不存在,或者对方的权利曾经发生过,但因某种事由已消灭。
权利抗辩:对原告权利的主张进行反驳,例如主张对方的权利无效、已放弃或已过期。
证据抗辩
对证据的形式、来源、内容、证明力等提出抗辩意见。
其他抗辩
包括针对特定法律条款或规定的抗辩,例如针对某些法律规定的无效、可撤销或可变更等。
在诉讼中,抗辩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否则将被视为放弃抗辩权利。抗辩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原告获得不合法的利益,并确保法律程序的公正和顺利进行。
建议在实际应用中,当事人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抗辩方式,并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提出,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