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职的选拔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领导或干部管理部门提名
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班子建设实际,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提出启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意见。
民主推荐
组织有关方面人员参加推荐领导干部人选的活动,是干部工作走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
考察
对欲提拔干部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方面,通过找部门职工谈话了解和民主测评的方式进行考核。
酝酿
在民主推荐和考察的基础上,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对推荐出来的人选进行酝酿,形成初步的任用方案。
讨论决定
党委(党组)集体讨论拿出任免或建议方案,对党内职务和其他直接由县委任命的干部,直接作出任免决定;对按规定应由人大、政府、政协或人武部等机关任免的干部,应由县委发出提名文件后才能任免。
任职
党委会通过后进行公示,没问题即可下任职令。
依法推荐、提名和民主协商
在选拔任用过程中,依法进行推荐、提名和民主协商,确保选拔任用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这些程序确保了实职选拔的公正、公平和透明,有助于选拔出德才兼备、能力突出的干部。建议在实际选拔过程中,严格按照上述程序进行操作,确保选拔出真正适合岗位需求的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