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复婚的程序如下:
申请
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应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准备证件和材料
双方需携带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
本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法院的生效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
填写声明书
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审核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和声明进行审查,符合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复婚登记证
办理复婚登记手续后,要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领取结婚证
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复婚登记后,应当发给结婚证,并在结婚登记申请书上注明复婚字样,同时收回离婚证件。
总结:
离婚后复婚的程序包括申请、准备证件和材料、填写声明书、审核登记、发放复婚登记证和领取结婚证。整个程序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以确保合法夫妻关系的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