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递档案程序是指 档案从原保管机构转交到新的保管机构的过程,通常涉及以下步骤:
申请与审核
流动人员或存档单位向拟接收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提交转档申请。
原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或原工作单位审核档案,确认符合转递规定后,填写材料目录清单并严密包封,同时填写档案转递通知单。
转递方式
档案转递应通过机要通信、专人送取或邮政特快专递等给据邮件方式进行。
对于特定人群(如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等),应通过机要通信或专人送取方式进行转递,严禁个人自带档案。
具体操作流程
人事科写出转档通知,注明档案转出人员姓名、所属部门、转递原因和转递单位及其详细寄发地址、邮编编码、联系电话,并由人事科长签名、加盖人事科公章后送交档案室。
填写《转递干部档案材料通知单》,认真检查核对档案材料,确认无误后严密包封并在封口处加盖骑缝章。
在机要发文本上进行登记,送交收发室,并通过机要寄出后做好回执的收询。
其他注意事项
毕业生在毕业后应向所在高校的人事或学生就业指导部门提出档案转递申请,并提供必要的个人信息和就业资料。
学校根据毕业生的毕业去向(如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单位或灵活就业)通过机要通信、邮政特快专递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将档案转递至指定单位。
通过以上步骤和注意事项,可以确保档案的转递过程安全、规范、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