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调查的程序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境和目的有所差异。以下是两种常见的家庭调查程序: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程序
信息核对: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向区县(自治县)民政部门提交委托书,请求对申请家庭的经济状况进行信息核对。
区县(自治县)民政部门查询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户籍、纳税记录、社会保险缴纳、不动产登记、市场主体登记、住房公积金缴纳、车船登记、银行存款、商业保险、证券、互联网金融资产等信息,并出具查询核对报告。
入户调查:
调查人员入户调查,了解申请家庭的家庭收入、财产情况和实际生活情况,如吃、穿、住、用等,并填写入户调查表,由调查人员和在场的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分别签字。
邻里访问:
调查人员到申请家庭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和社区,走访了解其家庭收入、财产和实际生活状况。
家事案件中的家庭调查程序
面谈沟通:
家事调查员与父母、未成年人或其他有关人员面谈沟通,观察子女与父母或其他照顾者的关系。
征询本人意见:
家事调查员以适当的方式,征询8周岁以上被抚养子女对抚养及探望的意愿或态度,或其他主体的本人意见。
现场走访:
家事调查员现场走访当事人居住的社区、工作所在单位、被抚养人就读的学校等,了解相关情况。
这些程序旨在确保调查过程的公正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从而为决策提供可靠依据。根据具体的调查目的和实际情况,还可以进一步细化和调整调查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