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程序适用于以下案件:
责令停产停业:
当行政机关决定对某一企业或个人实施责令停产停业时,应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并应组织听证。
吊销许可证或执照:
在吊销企业或个人的许可证或执照前,行政机关需要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并应组织听证。
较大数额罚款:
对于个人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对单位处以10000元以上罚款,对违反边防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个人处以6000元以上罚款等情形,应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并应组织听证。
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
除了上述三种情况外,法律、法规和规章还规定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也可以适用听证程序。
总结:
听证程序是一种特殊的行政程序,主要适用于那些对当事人权益影响较大的行政处罚决定,包括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以及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通过听证程序,行政机关可以在作出最终决定前,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确保行政决定的合法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