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办理烟草证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申请
申请人需要到当地县级烟草专卖局的办理大厅进行烟草许可证的申请。可以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也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代理人应当提供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受理
烟草专卖局在收到申请材料后,会进行详细的审查。如果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了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烟草专卖局就会受理申请,并出具《受理行政许可通知书》。相反,如果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烟草专卖局将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行政许可通知书》。
实地核查
受理后,烟草专卖局会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到申请人的经营场所进行实地核查。核查的内容主要包括申请内容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以及申请人的经营场所是否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审核审批
实地核查通过后,审核部门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进一步的审核。他们会严格把关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和完整性,并提出是否办理的意见,提交审批人审批。
决定
经审核予以许可的,烟草专卖局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在十日内向申请人送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不予许可的,也会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建议在办理烟草证时,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申请材料,并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便能够顺利通过审核和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