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盖房子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出申请
农村村民以户为单位向所在的村委会提出宅基地和建房的书面申请。
如果需要拆旧翻修,则只需提前提交建房的书面申请。
村级审查
村级组织审查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拟用地建房是否符合村庄规划等,审查通过后签署意见并报送乡镇政府。
公示申请信息,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提交申请材料至村级组织审查。
乡镇政府审批
乡镇政府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用地是否符合宅基地合理布局的要求和面积标准等。
审查通过后,乡镇政府出具《农村宅基地批准书》。
县级政府备案
乡镇政府将审批情况报县级农业农村和自然资源等部门进行备案。
现场审查与丈量
乡镇政府组织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实地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
经批准用地建房的农户,在开工前向乡镇政府申请划定的宅基地用地范围,并由乡镇政府与相关部门到现场进行开工查验。
领取相关许可证
乡镇政府审查通过后,发放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建房竣工后,建房户应向镇政府申请竣工验收,并核发建房竣工验收合格证。
办理房产证
验收合格后,建房户应向国土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权利登记,领取房产证。
建议在盖房过程中,严格按照上述程序进行,确保所有手续合法合规,以避免后续出现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