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拨款的一般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用款部门申请
用款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制定用款计划并提交给财政局。
申请单位或个人向财政部门提出具体拨款需求。
编制预算
财政部门根据各个申请单位或个人的拨款需求,制定具体的预算方案。
预算方案中包括拨款金额、拨款用途等信息。
报送审批
相关部门根据预算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等因素进行审批,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预算单位根据下达的用款计划申报直接支付,并提供必要的合同、发票、评审报告等资料。
拨付预算
财政局业务科和国库科审核并下达用款计划,预算单位办理直接支付业务。
根据层级从中央到地方进行拨付,下级机构提交财政申请表,上级机构审核通过后上报中央。中央将资金打入各级税务机关,统一发放相关财政资金。
执行预算
申请单位或个人根据预算方案的要求,合理使用资金,达到预期目标。
财政部门或独立审计机构会对申请单位或个人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审计,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
审计监督与绩效评估
财政部门或独立审计机构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进行绩效评估和效果评价,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
建议:
各单位在申请财务拨款时,应确保所有文件和资料齐全,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申请和审批。
财政部门在拨款过程中应严格审核,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准确性。
用款单位应严格按照预算方案使用资金,并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和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