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狩猎证的程序如下:
提出申请
申请《狩猎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申请时需要提供包括地点、种类、数量等信息的书面申请书,以及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一寸照片等材料。
审核批准
县级人民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单位根据当地野生动物资源的状况和猎捕量限额进行审核批准。
申请人需要具备相应的狩猎知识和能力,审核通过后将获得《狩猎证》。
需要持枪猎捕的额外要求
如果需要持枪猎捕,必须首先取得公安部门核发的《持枪证》。
未取得《持枪证》的,不得核发持枪猎捕的《狩猎证》。
证件的核发和使用
狩猎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印制。
狩猎证每年需要验证一次。
猎捕者必须严格按照《狩猎证》规定的种类、数量、地点、期限、工具和方法进行猎捕,并且不能在自然保护区、禁猎期和禁猎区开展猎捕活动。
总结起来,办理狩猎证的程序包括向县级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供必要的材料、经过审核批准以及可能的持枪证申请。获得狩猎证后,猎捕者必须严格遵守证件上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