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财产分配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成立清算组
清算组可以由公司自行组成,也可以由人民法院指定人员组成。
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清算组成立后,应当在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
债权人应在接到通知后30日内,或未接到通知但看到公告后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登记债权
清算组应对申报的债权进行登记,债权人应提供证明材料。
清理公司财产
清算组负责清理公司的全部财产,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制定清算方案
清算组应根据公司财产状况和法定分配顺序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法院确认。
清算方案的确认顺序为: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所欠税款、公司债务、剩余财产分配。
执行清算方案
清算组根据确认的清算方案对公司财产进行分配,财产分配顺序严格按法定顺序执行。
在未清偿上述款项前,不得将公司财产分配给股东。
分配剩余财产
在清偿完所有债务和费用后,如有剩余财产,则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有限公司)或股份比例(股份公司)进行分配。
清算终结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情况,并申请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
这些步骤确保了公司财产的合法、有序分配,保护了债权人、股东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权益。建议在实际操作中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清算过程的公正和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