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建设的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主要阶段:
工程前期
市场调查:建设单位进行市场调查,评估项目前景。
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蓝图,办理土地使用证和城市规划许可证。
地质勘探:地质勘探单位进行勘探,为设计提供依据。
设计单位招标:选择设计单位,根据勘探报告和规划蓝图进行设计。
设计图纸审批:设计图纸需通过审批和消防部门备案。
办理施工许可证:完成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招标,确立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并办理施工许可证。
施工阶段
施工准备:施工单位平整场地,进行工程定位测量放线,报监理单位验收。
基槽开挖与验收:基槽开挖后进行验收,包括甲方、设计、勘探、施工、质检站、监理六方验收。
基础施工:进行基础垫层、基础结构施工,直至基础验收和回填。
主体结构施工:主体结构施工及验收。
建筑装饰装修:进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系统安装与调试:安装水暖系统、电气系统、通风与空调、消防报警系统等,并进行调试。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完成所有施工内容后进行竣工验收。
施工资料移交:将施工资料移交给甲方和消防部门。
投入使用:通过验收后,工程正式投入使用。
竣工验收备案与保修阶段
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后,进行备案。
工程保修:根据合同约定,进行工程保修工作。
手续办理部门
投资许可证(发改委)
项目建议书(发改委)
办理选址意见书(规划局)
可行性研究报告(发改委)
工程报建备案(建委)
立项(发改委)
确定施工队伍(招标办)
施工许可证(建委)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局)
初步设计(建委)
施工图设计(建委)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局)
竣工验收及保修(建委)
确定监理队伍(招标办)
确定勘察设计队伍(招标办)
交纳建设费用(财政)
消防、人防、园林气象、市政配套手续(各相关部门)
建设资金审计(审计局)
确定材料、设备供应商(招标办)
申请土地使用权(国土房管局)
拆迁、安置(国土房管局)
质量监督(质检站)
安全监督(安监站)
施工放验线(规划局)
报开工报告(发改委)
这些阶段共同构成了建筑工程建设的完整程序,确保项目从策划到施工再到竣工的顺利进行。每个阶段都需要遵循相应的法律法规和程序要求,以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