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开庭什么程序都没有

时间:2025-01-28 21:28:37 手机游戏

法官开庭的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宣布开庭

法官进入法庭,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和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法庭调查

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法庭辩论

法庭辩论阶段,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审判长按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顺序征求各方最后意见。

法庭调解

法庭调解阶段,审判长询问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是否愿意调解。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

评议和宣判

法庭辩论结束后,审判长宣布休庭,进入评议时进行评议,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评议的情况应当如实制作笔录。评议毕,审判长宣布继续开庭,当庭公开宣布判决结果,10日内向当事人发送判决书;或定期宣判,在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如果法官在开庭时没有进行上述程序,可能是由于特殊情况如当事人未到庭、程序简化或其他原因。建议当事人及时与法院沟通,了解具体情况并确保自身诉讼权利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