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发展对象的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党小组讨论
党小组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进行讨论研究,提出能否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听取意见
党支部认真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的意见。
支委会讨论
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党员大会)将上述意见进行综合,经过讨论研究,确定发展对象人选。
报上级党委备案
党支部将发展对象人选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列为发展对象。
特殊情况处理
对于新的社会阶层等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在报上级党委备案后,还需报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查同意。
公示
在确定发展对象前,党支部应进行为期五个工作日的公示,并出具公示结果说明。
法律依据
确定发展对象的主要程序依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三条进行。
这些步骤旨在确保发展对象的确定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并符合党的相关规定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