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国家秘密的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定密程序启动
国家秘密产生的同时,定密程序即启动。这指的是国家秘密形成的时间,如涉密数据形成时或涉密文件起草时。
承办人提出定密意见
承办人依据有关保密事项范围,采用“对号入座”的方法,拟定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并在国家秘密载体上做出国家秘密标志,报定密责任人批准。
定密责任人审核批准
定密责任人审核承办人提出的定密依据是否正确,所拟定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保密期限、知悉范围或变更、解除的建议是否准确,所标注的国家秘密标志是否规范完整等情况。如果同意拟定建议,则签字认可;如果不同意,则直接予以纠正或退回承办人重新办理。
记录和存档
定密过程应当作出书面记录,注明承办人、定密责任人和定密依据,存档备查。
变更和解除程序
当国家秘密需要变更或解除时,承办人应对已定密事项进行审核,对于符合保密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拟定国家秘密变更和解除建议,报定密责任人批准。
这些步骤确保了国家秘密的确定过程严谨、规范,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相关规定。通过这一系列程序,可以有效地保护国家安全和利益,防止国家秘密泄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