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及反索赔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承包人应在此期限内明确索赔事项,并通知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的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补偿经济损失和(或)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承包人需要详细列出索赔理由、要求及相应证据。
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如果监理工程师未在规定的28天内答复或未提出进一步要求,则视为索赔要求已被认可。
如果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并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提供最终的索赔报告和相关资料。
反索赔程序 反驳或反击: 被索赔方(通常是业主或发包人)对索赔方(通常是承包商或分包商)提出的索赔要求进行反驳或反击,以保护自己的权益。 提交反索赔报告
审核与答复:索赔方或被索赔方需要对对方的索赔文件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或提出进一步要求。
协商解决:
在多数情况下,索赔和反索赔双方会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争议,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调解或仲裁:
如果协商未能解决争议,双方可以选择通过调解或仲裁的方式解决索赔和反索赔问题。
法律诉讼:
当协商、调解或仲裁均无法解决索赔和反索赔问题时,任何一方都可以将争议提交至法院进行诉讼。
这些程序确保了索赔和反索赔过程的透明性、公正性和及时性,有助于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各方应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以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