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换届的程序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前期准备与报告
业主委员会应当在任期届满前三个月向街道办事处提交书面报告,启动换届选举的筹备工作。
若业主委员会未按期报告并组建换届小组,街道办事处应当发出换届通知书,督促其履行职责;若任期届满仍未组建换届小组,街道办事处将参照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的规定组建换届小组。
组建换届小组
换届选举工作组由街道(乡镇)、社区、业主委员会代表和业主代表组成,成员人数应为单数,以确保决策的有效性。
成员的产生:业主代表应由街道(乡镇)组织业主推荐产生,人数不少于工作组总人数的50%,以确保业主的广泛参与。
公告与异议处理:工作组名单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告栏、每幢房屋门栋进行不少于15日的书面公告,并设置异议处理机制,确保选举的公开透明。
选举筹备与公示
换届选举工作组需负责选举的筹备工作,包括确定选举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草拟选举办法,制定候选人产生办法等。
选举信息的公示:选举筹备工作完成后,工作组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告栏、每幢房屋门栋进行不少于15日的公示,确保每位业主都能充分了解选举信息。
候选人的资格审查:街道(乡镇)应牵头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确保候选人的合法性和代表性。
候选人报名与验核
发出换届选举通知:由换届小组或本届业委会提前发出换届选举的通知,通知上应载明候选人报名的条件、方式、领取报名表的时间和地点等事项,报名时间一般为3-7日。
候选人报名与验核:业主在报名期间向换届小组或业委会提交申请,并提交相关资质和证明材料。换届小组或业委会对所有候选人的身份和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确保候选人符合相关规定,审核通过后,将材料原件报送当地房管部门进行复核。
选举实施与监督
选举当天,换届选举工作组应组织业主大会会议,按照选举办法进行投票选举。
现场统票、唱票、计票,筹备组组长现场公布表决结果,并向全体业主公告表决结果。
备案及资料移交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材料向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申请备案。
备案材料包括新一届业主委员会的成员名单、选举过程的文件和资料等。
召开业主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协助召开业主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确定分工情况,并向全体业主公告。
备案及资料移交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材料向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申请备案。
备案材料包括新一届业主委员会的成员名单、选举过程的文件和资料等。
这些步骤确保了业委会换届过程的合法性、透明性和公正性,保障了业主的知情权和参与权。